逃逸无小事,事故民警24小时内侦破! 发布时间:2019/1/31 发布人:fangyuan 来源: 点击:715 |
2019年1月29日0时许,接大队指挥中心转警称:在韩城市新城区复兴路与二环路十字路口有一辆车被撞。警情就是命令,值班民警相里战江、成佳、程佳伟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相里战江看到车主吓的脸色苍白,赶紧先询问有无人员受伤情况,并了解当时的事情经过。车主称不知道是什么车撞他的车,眼看着对方车辆顺着二环路向北行驶了,由于当时吓懵了没有留意车牌。经现场初步勘察后发现该事故是一起车损逃逸事故,事故车主损失逾万,从现场遗留的车辆碎片及车辆撞击部位推测出肇事车辆为一小型货车。
现场勘察完后,民警成佳迅速驾车向北行驶看周边有没有可疑车辆,民警程佳伟赶往大队七楼指挥中心利用视频监控、道路卡口、稽查布控系统查询,根据事故时间、周边路况对肇事车辆的可能逃离路线进行了分析研判,并针对列出的路线进行了大量的视频追踪排查,最终在监控下发现有两辆车比较可疑,推演判断,终于确定是一辆白色陕E号的普通低速货车,为案件侦破打下坚实基础!经查询嫌疑车主为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张某。
1月30日8时许,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找到肇事逃逸车辆,对肇事车辆予以暂扣,带着肇事者重返事故现场进行辨认,肇事者在现场还原了他开车逃离的路线。为了固定证据,事故中队民警在肇事司机到案后,制作笔录,舍弃午休时间。下午2时许,民警带领肇事者前往龙门镇寻找肇事者藏匿的车辆碎片,功夫不负有心人,案发不到一天,经比对,该车车型、颜色、事发时间、途径路线及损坏部位于事故车辆特征完全吻合。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交警提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逃离现场,应及时报警,做好现场防护,如有伤者及时进行救助,若事故情节严重构成交通肇事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