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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群众等白水法院的回复

    发布时间:2018-6-21   发布人:bxadmin   来源:  点击:1893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群众等白水法院的回复

    06.21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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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群众反映,5月27日星期天早上7点多,在白水县三马路停放一辆印有法院字样的陕EA319警制式车辆用于买菜,疑似公车私用。


    小编于6月1日来到白水县法院了解陕EA319警的警车情况,白水县法院副书记证实,此警车是办公室管食堂的工作人员驾驶,星期天早上为本法院食堂去买菜使用。副书记还说,陕EA319警车基本用于食堂买菜,警车是用于公务,为本法院买菜确实不妥。


    后经小编在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核实了解,白水法院警车买菜,警车驾驶人员是否有警车准驾证?他们说知道此事,让白水法院给渭南中院一个回复。公安部规定,制式警车只能由正式民警驾驶,必须身着警服,而且持有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警车准驾证。请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给一个满意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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